11月3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全省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 据了解,10月份,全省生态补偿中支偿金额共2247.1万元,得补金额共2013.7万元。其中,支偿金额最多的是洛阳市345万元,得补金额最多的是许昌市183万元。 此外,空气质量方面,18个省辖市中,郑州、安阳、洛阳、开封等9个市没有完成当月既定目标,进行生态支偿。 空气质量 10月份,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中,支偿金额1509.1万元,得补金额1325.7万元。 18个省辖市中有9个市没有完成当月既定目标,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焦作350万元、新乡275万元、安阳175万元、洛阳145万元、鹤壁135万元、郑州95万元、开封68万元、商丘36万元、濮阳20万元。 9个省辖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南阳437.5万元、信阳172.5万元、许昌123万元、周口114万元、济源87万元、二门峡65万元、平顶山55万元、驻马店48万元、漯河33.5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5个县(市)没有完成当月既定目标,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长垣81万元、滑县59万元、兰考40.1万元、永城23万元、巩义7万元;5个县(市)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固始县56.4万元、邓州49.3万元、鹿邑32.5万元、汝州27.6万元、新蔡县24.4万元。 水环境质量 10月份,全省水环境质量支偿金额738万元,得补金额688万元。 18个省辖市中,共有6个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南阳280万元、洛阳200万元、信阳160万元、漯河60万元、三门峡20万元、济源10万元;进行生态得补的共有11个市,分别是:驻马店110万元、郑州100万元、新乡90万元、焦作80万元、安阳60万元、许昌60万元、平顶山50万元、濮阳50万元、周口40万元、鹤壁20万元、商丘20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仅有邓州进行了生态支偿,支偿金额为8万元,有3个县(市)获得了生态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永城市4万元、滑县2万元、长垣县2万元。
来自: 国搜河南 ;王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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