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宣传进社区

2025-2-22 11:37 | 评论: 0

摘要: 2025年2月21日上午,按照花园路司法所工作要求,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程运亨律师来到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省卫生厅社区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让法律服务更加贴近社区基层,旨在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社区 ...

2025年2月21日上午,按照花园路司法所工作要求,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程运亨律师来到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省卫生厅社区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让法律服务更加贴近社区基层,旨在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

社区居民郭某前来法律咨询,简单陈述了一下案情:李某和郭某系邻居关系,李某居住在一楼,郭某居住在四楼,双方在小区同一门栋居住。2025年春节期间,李某私自在一楼楼道内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这让郭某每次回家经过此处都感觉心里很不舒服,他觉得李某通过摄像头可以掌握自己的出入时间、访客来往等反应个人活动和生活状况的信息。本着邻居和睦相处的原则,郭某多次上门与李某协商,但均未果,无奈寻求社区法律帮助。程律师通过详细的了解案情,找到了问题争议的焦点就是李某安装的摄像头是否侵犯了郭某的隐私?程律师认为,李某在一楼的公共楼道内安装了摄像头,将公共走廊置于摄像监控范围以内,与郭某日常生活有密切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对郭某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侵犯到了郭某的隐私权,同时也对同楼栋的居民造成不良影响,故郭某有权以隐私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

程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关于个人能否安装监控摄像头,在我国法律法规中,目前还没有明文禁止的规定。家里如果确实需要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我们最好提前跟物业和邻居打声招呼,征求物业、邻居的意见。同时,我们一定要做好摄像头角度的调整,可以只对准自己的家门,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随着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居民对于法律的尊重和认知水平不断提高,这为构建法治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律师进社区活动也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在未来,律师进社区活动将继续深化法治教育,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为构建更加美好、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贡献力量。

在行动



难过

郁闷

无聊

擦汗

奋斗

慵懒

最新评论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