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26|回复: 0

[郑州] 我省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9 16: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汪辉 实习生 刘锦丽)昨日,记者从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全省共有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77%。10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可获大病保险再报销。

10月1日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省卫生计生委农卫处调研员戴能光介绍,2014年10月1日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住院参合患者可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参合人员在省内即时结报医院看病,单次住院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出院时新农合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一起即时结报;省内跨区即时结报医院、本地区即时结报医院多次住院的,在最后一次住院的医院即时结报。2015年前,省内县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即时结报。

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凭身份证明、转诊证明复印件和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结算票据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为了方便这部分患者报销,相关部门要求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

符合报销条件而当年未能报销的参合人员,须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办理补偿手续。

鉴于郑州、新乡、洛阳三市已启动运行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允许三市在继续实行市级统筹,并逐步与省级统筹方案相衔接,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

戴能光表示,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民收费,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

“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戴能光说,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

1.5万元以上分段报销

戴能光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统一资金管理。实行省级统筹,统一组织实施,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有效控制运行风险,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统一补偿政策。全省统一补偿标准,2014年度,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补偿,1.5万~5万(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补偿封顶线30万元。

统一保障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为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合规费用范围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同时,为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留在基层就诊,防止大病保险开展后常见病、多发病的盲目转诊,规定对即将开展的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统一结算平台。对在省内住院,符合新农合大病补偿条件的患者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一起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对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实行新农合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结算服务。

5类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

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保障范围为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以下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

一、超出《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范围以外的药物费用;

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规定的项目费用和符合规定但超出限价部分费用;

三、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

四、按病种付费及重大疾病病种超出限额(定额)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五、意外伤害患者医疗费用。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10月1日正式启动大病保险即时结报、补偿结算工作,推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工作健康平稳运行,我省将制定常见病病种新农合定额补偿政策,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推广宜阳、息县新农合按疾病分组分类支付办法,出台加强商业保险机构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网点监管等配套文件。

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

2003年开展新农合试点以来,我省始终坚持最大限度地满足参合人员需求这个服务理念。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累计补偿医疗费用881.02亿元,基金总支付率达到88.36%,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参合人员6.89亿人次,明显改变了农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扛”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2014年全省共有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77%。

又讯(记者 汪辉 实习生 刘锦丽)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作为河南省试点城市,我市率先开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去年至今,已通过审核并补偿到位大病患者7100人次,补偿大病保险资金4024.28万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