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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评选表彰暨“童缘·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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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1: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评选表彰暨“童缘·圆梦”公益活动的通知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评选表彰

暨“童缘·圆梦”公益活动的

通   知



各参与机构: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童缘”资助项目是中华儿慈会推出的可持续发展“资助型”项目,项目秉承“以助童之心,聚公益之力,为儿童造福”的理念,宣扬公益慈善文化,推动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资助民间公益组织为弱势儿童提供援助和救助,“童缘”资助项目荣获民政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

“童缘”项目注重倡导和推进儿童公益活动的开展,以儿童参与公益实践活动的方法和理念,推动家庭公益、学校公益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开展和公益慈善理念的传播。在迎接201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中华儿慈会“童缘”项目在全国推出:2013年全国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评选表彰暨“童缘·圆梦”公益活动(简称: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暨“童缘·圆梦”)。

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暨“童缘·圆梦”由活动办公室提出统一活动办法和要求,各地承办机构在完成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地方特色和机构特点的公益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儿童进行评选表彰。活动过程中,各执行机构要争取当地党、政主管部门的支持,最大限度的发动学校、家庭、社区、企业和媒体的广泛参与,宣传公益慈善理念,提升机构在当地的公益慈善影响力,争取得到社会的最大关注和支持,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全面开展,不断进步。

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暨“童缘·圆梦”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表彰。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2013年3月5日




附件1:

                                              2013年全国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评选表彰

   暨“童缘·圆梦”公益活动计划

     慈善互助、自立自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为弘扬民族精神,传播公益慈善理念,倡导互助、自立的社会道德风尚,面向受身体残疾、疾病痛苦、家庭困难等方面困扰的少年儿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在全国开展2013年“自立奋进 - 童缘好孩子评选表彰大型公益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主办】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基金会

    【承办】 童缘项目办公室    童缘公益慈善联盟    自立奋进专项基金  

    【媒体】 雅虎公益    慈善公益报    京华时报

    【主题】 2013年全国“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评选表彰暨“童缘·圆梦”公益活动

    【规模】 全国100个城市的弱势少年儿童

    【各地承办】 童缘执行机构、童盟会员、民间及社会公益慈善组织、校外教育机构等

    【时间】 2013年3月 - 8月

    【参与范围和评选条件】

    1、年龄在6 - 16岁,有身体残疾、病患折磨、家庭困难等方面的困境少年儿童。

    2、经常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或受到社会救助和帮助的少年儿童。

    3、有自强、自立表现和感人事迹。

    【活动内容】

1、组织发动:下发活动通知和实施办法,各地报名并上报活动计划。

2、各地开展活动:各地根据活动计划在当地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活动2 -3次;活动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采用访问、调查、交流、展示等形式。

    3、各地开展评比活动:每个机构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出10名“自立奋进 - 童缘好孩子”,填写“童缘好孩子”登记表并上报评选事迹材料;童缘·圆梦爱心卡派送和公益慈善宣传对接活动。

    4、各地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和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童缘·圆梦活动:各地承办机构在6月1日前后,结合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组织好“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和庆“六一”童缘·圆梦活动,形式不限。表彰活动所需物品在5月10日以前寄到各地执行机构。

5、活动总结表彰:向参加单位颁发活动积极参与奖牌,评选20名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颁发奖牌和奖金1000元。表彰形式另行通知。

【宣传计划】

1、总体宣传:

活动启动在主要媒体发出消息,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教育报、慈善公益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中国少年报、搜狐公益网站等。并对评选活动过程、六一总结表彰的活动情况和童缘好孩子的事迹进行连续报道。利用网络、微博等传媒进行宣传报道。

2、各地承办机构启动仪式的媒体报道,要求在纸媒、网络、电台、电视台做不少于10篇的活动报道。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要做出集中报道,聚焦关注弱势儿童,关注童缘好孩子活动。

【活动要求】

1、此次活动的目的是宣传公益慈善文化理念,展示公益慈善机构在当地的积极作用,所以要积极争取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区弱势儿童的特点,认真策划,积极准备。

2、要在完成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出新,把活动组织的有声有色,努力打造当地的童缘品牌活动特色,争取在当地的少年儿童公益活动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3、在活动中突出儿童的主体性和参与性,组织更多的少年儿童参与其中,把活动、组织、宣传落在实处。

4、通过活动扩大社会影响,争取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帮助,积极募集善款,拓宽救助渠道,使更多的弱势儿童和他们的家庭受益。

5、重视宣传工作争取当地媒体的支持和帮助,让公益慈善活动走进千家万户,重视资料的收集、汇报、展示工作,及时和全国活动办公室保持联系。

联 系 人:李新民  靳剑惠

联系电话:010-58938787转7010

                                                   

                                                     

                                                   中华儿慈会“童缘”项目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附件2:

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暨“童缘·圆梦”公益活动

执行方案

一、活动背景

“童缘”项目办公室于2012年11月-2013年1月,在所资助的近100所贫困地区村教学点中开展了2012年“童缘好孩子”的评选表彰活动,活动惠及了全国1000名小学生,赢得了民间慈善组织与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参与了一次活动,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激励了他们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童缘好孩子”活动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童缘·圆梦”行动是“童缘”围绕“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全社会聚焦儿童的有利时机推出的主题公益活动,“童缘·圆梦”的宗旨是发动社会爱心力量,让暂时处于生活困境的儿童用个性化的方式庆祝自己的节日,接受自己喜欢的节日礼物,感受社会的温暖,享受节日的快乐。

自立、自强、奋进是中华民族顽强奋斗,生生不息的精神源泉。目前,我国有相当数量的孤儿、残疾儿童、伤病儿童和特困儿童需要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他们当中不少人品学兼优,勇敢面对生活中的不幸和困难,顽强不息,自立奋进,这种精神值得赞扬和鼓励。

为了更好地弘扬民族精神,传播公益慈善理念,倡导互助、自立的社会道德风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发起2013全国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评选表彰暨“童缘·圆梦”大型公益活动,对那些处于弱势却仍自强不息、拼搏进取的孩子们给予表彰和鼓励。

二、活动内容

1、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评选表彰活动,各承办机构发动符合条件的儿童积极参与,通过举办各具特色的儿童公益活动,评选出10名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获选的孩子每人可获得由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颁发的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奖状以及100元人民币奖学金。评选标准:自立自强,勤奋上进,关爱他人,全国评选1000名。

    2、“童缘·圆梦”活动,各承办机构通过发放童缘爱心心愿卡的方式,收集弱势儿童的心愿,并发动社会爱心机构和爱心人士帮助这些孩子实现他们的心愿,和他们度过一个难忘的,个性化的,快乐的“六一”国际儿童节。

三、活动具体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



活动安排



2013年3月5日-10日



中华儿慈会“童缘”项目办公室策划、组织、发起活动,发出活动通知



2013年3月11日-30日



各机构报名参加,将活动报名表及活动计划报至“童缘”项目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30日



各地活动启动和活动开展



2013年4月10日-20日



中华儿慈会“童缘”项目办公室向各机构邮寄心愿卡、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奖状、奖牌、信封(装奖学金)、啪啪圈等



2013年5月1日-10日



各机构向中华儿慈会“童缘”项目办公室报活动情况、评选结果、10名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登记表及好孩子的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最好用故事形式)



2013年5月11日-6月1日



各地开展自立奋进“童缘好孩子”表彰和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童缘·圆梦”活动



2013年6月2日-10日



各机构向中华儿慈会“童缘”项目办公室提交活动简报



2013年6月11日-30日



中华儿慈会“童缘”项目办公室对各机构的活动情况进行评估,最终评出奖项,寄送证书和奖品



                                    

四、组织活动须知

1、各地承办机构在组织活动中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孩子的隐私权等基本权利;

2、要按照全国活动办公室要求统一步骤,争取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协助;

3、在活动中对接收的捐款和物资要认真做好登记、公示,要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对重大捐款要及时向全国活动办公室报告;

4、参加活动将作为“童缘”项目执行机构的参与程度给予记录;

5、各地承办机构在组织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按照当地要求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全国主办方对于各地组织活动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其他问题不承担责任。

6、各地承办机构报名参加该活动,视为同意以上要求。如活动要求与当地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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