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顺河回族区区直部分空编空岗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45名,区直事业单位人员15名)。简章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二、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所报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4、具有专科(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应职业资格证;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如有任教时间长、获奖多等特殊情况可放宽年龄至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和方法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请浏览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 2、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办法。 报考区直事业岗位人员须提交本人手写填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户口薄、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上述证书A4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6张; 报考教师岗位的,除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最高级别奖励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证明(由校长出具报考人员任教时间、在校表现的承诺书,并签名加盖公章)、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书A4复印件各1份。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本人服务地所在市、县两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 (报名登记表可从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下载)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3、资格审查。按照有关要求,由区人社、编办、监察、文教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按政策标准规定缴纳考务费90元,信息采集费10元。 5、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 6、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两部分。笔试和面试(试讲)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聘用岗位所需的相关科目知识。 2、面试(试讲)。 报考区直事业岗位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根据报考该类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科目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与加分之和),按每个招聘岗位数量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同确定为面试人员,达到1:2所需人数为止。 (2)面试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面试地点审验证件和抽签。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者采取现场抽号方法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8分钟。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先试讲,后笔试。试讲由教文体局具体组织,分科目进行,一天内完毕。区人社、监察、编办等单位负责指导和监督。试讲人员成绩为试讲成绩与加分之和。依据每个招聘岗位数量,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体检 对所有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报考区直事业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总成绩=试讲成绩×60%+笔试成绩×40%),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数量,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达到1:1.5所需人数为止。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数量,按1: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政审人员。 考核采取实地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政审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考核和政审表在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会及时显示)。 因考核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递补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报考同一职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对象 对于经考核和政审合格者,按1:1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对被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并由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五、说明 1、此次公开招聘,对报考人员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欢迎监督和举报。对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反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在相应环节取消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或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后不得参加我区公开招聘。 2、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给予加分。该加分体现在试讲(笔试)成绩中。(详见附件4) 3、按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本次聘用的人员聘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聘用合同,聘期内不得向区外调动。 4、本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为此次招聘的唯一官方网站。招聘简章和考生成绩、参加下步程序考生等所有信息均由此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浏览此网站,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来自: 郑州日报 ; 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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