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刚吃完晚饭,平煤神马集团铁运处工务段职工韩丽萍就开始打扫起自己的新家。自从去年搬进新家后,韩丽萍每天要打扫一遍屋子。“这是我半辈子的梦想,我怎么能不好好爱护它。” “多亏棚改工程的优惠政策,不然我们还‘蜗居’在3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内。我这新房90多平方米,阳光通透,住着舒服。”韩丽萍高兴地说。 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实行市级指导、县(市)区级落实、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目标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据了解,“十二五”以来,平顶山棚户区改造投资178.78亿元,建设项目171个、710.81万平方米,保障规模8.52万户,圆了众多困难家庭的“安居梦”。 平顶山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作为推进资源型城市及工矿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优先实施国有工矿企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的同时,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2011年以来,累计实施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火电一公司以及达昌机械厂、江河机械厂等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66个3.27万套。同时,通过棚户区改造腾出建设用地1.84万亩用于发展服务业,有力带动了民众就业、收入、消费的持续增加。 如何满足困难家庭多样化的购房需求?平顶山在采取拆除旧址建设安置房的同时,发挥货币化安置的政策优势,大力推行直接货币补偿、政府购买商品房或棚户区改造多余的安置房统一分配、政府组织棚改居民团购商品房等多种货币化安置方式,货币化安置率达50%。
来自: 中国青年网 ;陈嘉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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