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确保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健康的教育生态环境,确保民办教育快速发展,近日,焦作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领导重视,精心部署。焦作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并结合该市正在开展的“四城联创”活动,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广告投放、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师生暑假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防控,确保净化民办教育生态环境、规范其办学行为。 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突出对民办学校安保、校舍、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等排查整治,对存在问题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明令重申民办学校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对新进教师资格审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区。组织民办学校教职工开展集体学习、自查、自纠活动,依托多方式、多途径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杜绝各种不良事件发生。严禁教师侮辱、歧视、孤立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侵害学生,对违反师德规定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涉及违法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从教人员由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责任,严把准入关,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并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效果。
来自: 中国教育装备网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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