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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规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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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1: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手房电和天然气过户,两家规定不一样。燃气只需要房产证和身份证就可以过户(具体说应该叫更名,我认为,这和平时的过户是两码事。)因为天然气是依附于房子的,房子主人换了,燃气自然也应该换名了。而电业局的规定却是,除了要房产证,身份证,还要原来房东的带着身份证本人去一起办理。说实话,一是原房主不好找,二是即使好找,有几个会帮助你的。
       这两个过户(准确应该是更名)和我们平时都使用的电话不一样,(电业局老是拿电话手机过户来论证他们的规定是正确的)虽然都是只有使用权,但是,电话不会依附于房子,你即使是租房子人家也会给你安装的,并且你是可以移走的。电能移走吗?肯定不可以的。
      大家看看谁家规定合理啊?欢迎大家讨论一下这个社会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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