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4月18日电 (记者 何蒋勇)一位七旬老人,从浙江省慈溪来到宁海讨要16年前的债务。从立案到调解,老人始终坚持独自来回,不要儿女陪同。近日,宁海法院力洋法庭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案件。
今年3月的一天中午,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来到了法庭,手提着一个大布包,步履蹒跚,嘴里喊着“法官法官……”,听着并不是宁海本地的方言。法官见状赶紧上前扶老人,并询问其是为何事而来。
老人说她是一个人从慈溪坐了四个钟头的车过来的,为了要回16年前借出去的1万元钱。因当时已接近中午12点,法官先带老人去食堂吃了饭。
饭后法官又详细的询问了事情的原委。这位老人姓潘,今年已经78岁了,16年前一位姓陈的力洋人在慈溪承包土地,因生产需要向其借了1万元。不久后陈某离开了慈溪,没有还清借款,也没有主动联系潘老。
去年春节前老人来找过陈某,没有要到钱,于是她决定直接到力洋法庭来了。法官听后立刻嘱咐工作人员把老人的案件收入,手续办理妥当后驱车将老人送到了车站,扶她坐上了回家的汽车。
近日,此案在力洋法庭开庭,陈某赶到了法庭,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前,法官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两人达成一致协议,陈某分期归还借款1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
案子是解决了,但却遇到了一个问题,老人的家远在慈溪,要怎么收这些款项呢?于是法官便提出帮老人办张银行卡,陈某支付的款项以及退还的诉讼费都存到银行卡里。老人当即就答应了,拿到调解书之后,和法庭工作人员一起到银行办理了银行卡。
临走时,法官告诉老人因陈某承担了诉讼费,过几天就会将她之前交的诉讼费直接退到卡上,她不用再来回奔波,之后的执行款也会直接打入卡中。
老人说:“诉讼费不用退了,这些是你们应得的酬劳,你们是好心人,应该要有好报的。”法官笑着解释道:“老人家,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按规定这诉讼费就该退给你的,这也是我们的工作。”随后,工作人员再次将老人送到了车站,老人家也心满意足地踏上了归程。(完)